吴成兴医生(Dr Goh Seng Heng)的律师表示,他做出那些遗漏时并没有律师为他提供建议,而且他只是单纯忘记了其中一些款项。
本案件清楚地提醒大家:充分而诚实的披露,是每一位破产人的法律义务,而不是一项流程上的形式。即便是无心的遗漏,也会带来严重的财务和法律后果。
这对破产人意味着什么
根据新加坡的《资不抵债、重组及解散法》(IRDA),破产人必须向破产署(OA)或私人破产受托人(PTIB)充分披露其全部资产和收入。这包括房地产、银行账户、投资、公积金结余,以及由第三方代为持有的任何资产。
未能这么做——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疏忽——都属刑事罪行,可能导致巨额罚款,甚至坐牢。
每一位破产人都必须知道的关键义务
- 在破产之时,以及之后情况发生变化时,披露所有资产、收入和负债
- 呈报在破产令之后取得的任何资产(包括遗产和馈赠)
- 向破产署或 PTIB 通报雇佣或收入方面的变动
- 出境前先取得批准
- 在借取 S$500 或以上的新信贷之前先取得批准
WeCare 如何为您提供协助
身为破产人,处理各项合规要求可能相当复杂。在 WeCare Consultancy,我们与您携手合作,确保每一项披露都准确而及时,降低您遭受惩处的风险,并协助您尽可能顺利地达成解除破产。
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有哪些义务,或怀疑可能有遗漏之处,欢迎联系我们,进行一次保密咨询。
